据北京某报报道,东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庭近日对一起离婚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已离异夫妻中的女方仍然占住着判给男方的房子,须强制女方腾房。
到了执行现场,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房间里每一面墙、每一扇门、每一件家具,甚至连冰箱里的冰盒上,都用墨水写满了咒骂的话。
靠此方法发泄不满的王女士觉得自己十分委屈:自己安分守己,是被迫离婚。男方另外有房有车,还有财产,而自己一无所有。离婚时为什么连套房子也不能留下?法官说,王女士一直没有拿出对方有房有车的证据,因此只能按现有双方财产进行分配。最终,法官对拒不履行生效离婚判决的王女士进行了处罚,房子被腾出。
这起案件是拖了很久后才执行的。因为女方一直对离婚判决不满而向各方申诉,其情绪也一直很不稳定,加之她身体又有病,所以法官在深思熟虑并制定出严谨方案之后,才对此案进行了执行。
类似这种因财产问题而引发的“离婚大战”在北京每天都会发生。
北京法院离婚案件的统计数据表明,有近三分之二的离婚者视离婚和结婚一样是人生最大的“大事”,因此泪水、拳脚成为一些离婚者寻求心理平衡时情不自禁的方式。而在孩子抚养、财产分配问题上的争议更会使双方反目为仇,于是离婚“大战”的战况愈演愈烈,而离婚行业也随之开始兴起——
赞同者:生意肯定好
一些正为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而烦恼的人举双手赞成,小平就是其中的代表。
小平和丈夫的婚姻正处在“七年之痒”的阶段。两人分居已久,感情淡如白开水。本来小平打算就这样过下去算了,毕竟儿子已经上小学了,父母之间的问题不应该影响孩子的幸福。然而最近她发现丈夫外面有个第三者,而且时间还不短了。“没有感情还可以忍受,但背叛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小平遂提出离婚要求,看来丈夫也早有此意,十分痛快地就答应了。然而在解决家庭财产问题时,陷入了僵局。小平平时对家庭理财漠不关心,都是丈夫一手经营。两人在结婚之初就一起投资在股市上,具体由丈夫管理。分割财产时丈夫说由于股市最近的大起大落,资金已经亏光了。小平当然不相信,她隐隐约约听说丈夫起码还有上百万的股票和资金。任凭小平怎么逼问、吵闹,丈夫就是一口咬定钱亏光了。她向法院提出,法院要求她提供关于股票的证据——她提不出。虽然两人其他财产分得还算公平,可小平还是觉得亏大了。“如果有什么专门机构能为我调查调查他在股市里到底有多少钱就好了。”小平十分无奈地说。
也有的赞同者希望能通过未来的“离婚公司”调查对方的过错,从而在提出离婚时对自己有利。老文原来是一家国企的基层干部,一年前下岗了。老文的妻子自己当个体老板,收入不错,平常家里的开销主要是妻子承担。这样的家庭中夫妻关系不平衡是可以想见的。不久前,妻子向老文提出离婚要求,理由是双方已经没有感情。在家里一向老实巴交、唯妻子是从的老文这次却没那么听话。“她在外面早就有相好的了!我为了保住这个家,为了让女儿不受影响,才忍气吞声的。如果要离婚,女儿得归我,她还要付一笔钱才行。”妻子当然没答应老文的要求,而且根本不承认有第三者。后来老文看到报纸上说京城里有一些私家侦探公司可以帮助调查婚外情,于是辗转找到对方,可一听价钱傻眼了。“我一个月的补贴还不够付个零头的呢!”后来法院还是判两个人离了婚,女儿归母亲抚养,老文只能每周接女儿回家一次。老文说,“像我这样的情况肯定不少,真成立离婚公司的话,只要它收费合理,生意肯定错不了!”
反对者:会造成混乱
对离婚公司持否定态度的人为它的出现忧心忡忡。一位已婚男士表达的观点听起来颇有道理:“离婚公司既然是靠帮别人办理离婚事务来赢利,那很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本来一对在闹离婚的夫妻还有和好的基础,离婚公司一参与,结果人家离不成的最后也被搅和散了——就和许多非法诊所非要把没病的人也说成有病的道理一样。这样搞很可能会造成混乱的。”
部分专家们也对离婚公司的出现持慎重态度。一位心理学家认为:所谓的“离婚公司”将婚姻心理咨询和办理离婚手续方面的事务搅在一起,而这二者是矛盾的:婚姻心理和情感咨询更大程度上是为了挽救有麻烦的家庭,实在挽救不了,才走最后一步——离婚;而代办离婚事务显然是以离婚为前提的,一个机构怎么能同时承担这两项任务呢?在实际情况中,确实有不少处于离婚边缘的家庭在经过情感和心理咨询后和好如初,度过了危机。“既然两个人能走到一起,当然有感情基础。从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危机是可以化解的;只有这个基础真的垮掉了,那才谈得到财产划分问题——感情没有了,可不只剩下钱了嘛!”
“人们有需要,因此社会不应拒绝离婚服务业。但是,离婚服务不仅涉及法律、心理、教育、伦理、道德范畴,还涉及人的情感范畴,提供这些服务的人除应具有专业资格,还必须有道德良知和同情心、爱心,因此对这一行业人员的准入和管理必须非常严格。”同样处理过大量有争议离婚案件的法官张弓这样认为。
一位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则认为,离婚服务涉及很多问题,如办专门的离婚公司,可能会因规模小而无法提供完善的服务,因此离婚服务业今后的发展不应像现在的婚介所那样呈个体林立的形式,而应融于各种专业服务之中,比如律师事务所、心理门诊等,形成社会一体化的规模、形式,再由分布于基层的社会工作者充当中介和医生的角色,根据离婚人群的实际情况,为其联系相关机构,引导其接受服务。“这才是离婚服务的最佳模式,国外的离婚服务也是这样。单体公司极易形成混乱和不便管理的局面,不仅会损害寻求服务者的经济利益,更会给本来已经受到精神打击的离婚者造成更大的心理创伤。”
编者手记:
离婚公司该不该让它存在多数人已经接受了这样一个现实:在这个分工越来越细的社会里,类似结婚、离婚这样的麻烦事确实有必要交给专业机构来处理。问题的争论只在于一些具体的细节,譬如:因为它是个涉及人类道德和情感的行业,怎样能保证从业者有较高的操守;离婚问题涉及到情感、心理、法律甚至医学等多个领域,是由一个机构提供一条龙服务好还是应该由不同的专业机构就不同的环节提供帮助等等。
可能一些秉承传统的人还是不太习惯关于婚姻危机的种种服务行业,心里十分别扭。他们总觉得这会给爱情带来许多人工的味道,婚姻变得不那么神圣和自然了。其实这也没什么,只要想想老前辈们说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和如今外科手术的普遍应用,就应该心平气和了。